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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下拍卖竞买须知1.竞买人资格:凡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法人、自然人,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。 2.拍卖会前 (1)竞买人须先缴纳竞买保证金,必须于拍卖会开始前到达指定保证金帐户(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有效,否则无条件取消竞买资格)。经拍卖人审验获得报名资格后,竞买人须与拍卖人签署《竞买人承诺书》、《竞买协议》及相关报名资料。 (2)竞买人在报名时每个标的须缴纳报名资料费(不退还)。 (3)缴款完毕,竞买人凭交款凭条领取《竞买登记表》,同时竞买人须对相关的《拍卖资料》予以确认并签收后领取《拍卖资料》。 (4)拍卖未成交的,拍卖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(无息)退还到竞买人报名时指定确认的银行退款账户,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收款凭条自动作废。 3.拍卖会现场 (1)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两小时,凭《竞买登记表》领取竞买号牌,进入拍卖会场。 (2)竞买人应妥善保管《竞买登记表》,遗失不补。 (3)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必须当场与拍卖人签署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、《拍卖笔录》等相关资料。拍卖工作人员在收回竞买号牌后,该竞买人本场拍卖竞买资格即终止。 4.拍卖后结算 (1)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须在制定日期前付清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。 (2)逾期未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,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拍卖标的的所有权,所交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“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,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,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。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,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,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”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”。追究买受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。 (3)拍卖成交款、拍卖佣金缴纳方式:以银行转帐、电子汇款方式缴纳 。汇入以下银行帐户: 开 户 行:建行都匀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:黔南州拍卖有限公司 帐 号:5200 1654 0360 5250 4621 5.违约责任:买受人逾期未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的,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标的的所有权,所交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买受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。 6.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展示时间内应认真看样、咨询、未经看样即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。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,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已经完全了解并予认可,拍卖人及拍卖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质量和瑕疵担保责任。 7.竞买人在拍卖会场必须认真、严肃竞价,不得反悔,并严格遵守执行本《竞买须知》和《拍卖规则》的各项规定(即竞买人参加竞买则视同接受《竞买须知》和《拍卖规则》的各项规定),否则,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,并承担其法律责任。 8.竞买人在须遵守拍卖会场公共秩序,应保持安静、良好的竞买秩序,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,不得阻碍拍卖师报价及其他拍卖工作,不得有恶意串通、操纵拍卖等违法行为。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竞买资格,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9.本《竞买须知》及《拍卖规则》中未尽事宜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其它法律法规、国际惯例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负责解释和处理。 |